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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核定

事项名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核定
办理部门: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事项属性:办事服务办事类型:即办件
事项分类:养老保险(含机关),成都市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无 联系电话:12333 87706682 
监督电话:87706707 首问责任人:业务经办人 
办理地址: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前置条件:已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 
法定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4个实施办法的通知>之<成都市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成办发〔1999〕83号) 
办理程序: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成都市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单(已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按月计发手续的无需提供)。

3.参保人或继承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4.参保人死亡证明。

5.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事表格:
备      注:1.“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港澳居民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国台湾居民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指《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社保经办点具体地址可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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