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86520121

核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事项名称:核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
办理部门: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及各区(市)县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事项属性:办事服务办事类型:即办件
事项分类:养老保险(含机关),城乡居民,多级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12333 87706705 
监督电话:87706707 首问责任人:业务经办人 
办理地址: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在地区(市)县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部分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前置条件: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法定依据:1.《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成府发〔2009〕58号)
2.《关于实施<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劳社办〔2010〕112号) 
办理程序: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      
2.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无相关增发项目的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3.有军龄的,需提供参保人人事档案。      
4.参保人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市农商银行、简阳农商银行(任选其一)开立的储蓄卡或活期存折(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无需提供)。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事表格: 
备      注:1. “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港澳居民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国台湾居民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指《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社保经办点具体地址可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 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本市城镇职...
Copyright © 2019 四川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8001886号-2 技术支持:明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