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每年度调整一次,2021年度费率浮动调整根据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内实际支付给用人单位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在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或向下浮动。
因此,自2021年4月起,部分客户的工伤保险费率将发生相应调整,特此提请关注我公司费用结算单的变化,如有疑问可咨询对口服务人员。
附相关文件:
1、《关于调整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7号)
2、《关于调整成都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9号)
3、《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12号)
四川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