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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通知,公积金基数调整执行标准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    5%+5% ~ 12%+12%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1500 ~ 22302元/月

备注:1、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同时进行,每年只能调整一次;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

3、成都市允许个人所得额税前住房公积金扣除的月最高限额为1952.94元/月。

温馨提示: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 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相关政策文件见我公司网站:www.scfesco.com 。如您对上述事项有 任何疑问,请与我司业务代表联系。 

附相关政策文件及参考比例:

---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关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上限调整的通知;

感谢贵司对SCFESCO工作的一贯支持和积极合作!


四川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四川外服喜获“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称号 关于2017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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